1.基本營運政策
a.《獸寶特攻隊》(以下簡稱「遊戲」)係依據LINE GAMES《服務條款》及本營運政策提供服務。
b.營運政策作為《服務條款》之補充,目的在於確保服務順利提供、保護使用者權益,並針對遊戲內外發生之各項問題建立迅速且一致之處理準則,以維持良好秩序。
c.本公司得在不違反相關法令的範圍內修訂本營運政策。修訂營運政策時,本公司將於修訂內容生效7日前透過官方網站或遊戲服務內公告通知。但如修訂內容對使用者造成不利影響時,將於修訂政策施行30日前預先通知使用者。
d.使用者因未詳閱本營運政策及其變更內容而導致之損害及後果,應自負其責。
e.本營運政策未規定的事項,依《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青少年保護政策》及其他相關法令處理。
f.本營運政策所指之使用限制,包括透過官方網站及各遊戲專屬識別碼連動之遊戲帳號與角色使用限制等措施。
2.本公司的權利與義務
a.本公司應誠實履行相關法令、《服務條款》與本營運政策所規定的權利行使與義務履行,並努力持續提供穩定的服務。
b.本公司努力建立健全遊戲文化,保護青少年免受有害資訊影響,並防範使用者權利遭受名譽毀損等侵害。
c.本公司致力保護使用者個人資料,不會將所持有之個人資料用於原蒐集目的以外之用途,亦不會擅自修改或公開。
d.除《服務條款》或《隱私權政策》另有規定者外,本公司致力確保使用者個人資料不會在未經本人同意下向第三方公開或提供。
e.為保護使用者帳號及提供穩定服務,本公司於必要時得要求使用者進行帳號本人身分驗證。
f. 本公司保持中立立場,不介入會員之間的紛爭。然而,若會員之間的紛爭牽涉到違反條款及營運政策的行為或妨礙遊戲服務正常營運時,本公司可在中立立場上檢討事件後採取必要的措施。
g.本公司無法提供穩定服務時,將透過官方網站或遊戲服務內事先公告後,限制全部或部分服務之使用。惟有不可抗力因素時,得於事後公告。
h.本公司對於所提供服務之更新等變更事項,如有不得已情況時,得進行有限度之通知。
i.本公司得對違反《服務條款》及本營運政策之使用者採取制裁措施。
3.使用者的權利與義務
a.使用者可使用遊戲中付費或免費提供的各種內容及遊戲服務。惟遊戲內角色、道具等遊戲內容之所有權歸本公司所有。
b.使用者不得進行違反本公司《服務條款》、《營運政策》或一般社會道德之行為,並應對因違反而造成之損害及後果負責。
c.使用者於會員註冊時應填寫正確資訊,且必須對冒用他人身分或註冊虛假身分所造成之損害及後果負責。
d.使用者對於遊戲使用過程中發生之問題,可透過本公司客服中心進行諮詢並獲得解決方案。
e.使用者不得妨礙他人之遊戲進行或其他影響遊戲順利營運之行為,並應盡量配合營運者之說明及要求。使用者發現程式錯誤時應向營運者回報,若未盡此義務並濫用或向其他使用者散布時,將依營運政策接受相關措施及制裁。
f.使用者如受到營運者不當對待,或因為遊戲問題而受到損害時,可以透過官方客服管道進行申訴或要求處理。
g.使用者如因使用本公司未正式提供之第三方程式而受到損害時,應自行承擔該損害及其所產生之一切後果。
h.使用者有義務妥善管理個人帳號及設備,並應對因帳號或設備管理疏失而造成之所有損失及損害負責。
i.使用者如與他人分享個人資料或帳號,或以異常方式轉讓/買賣時,本公司不予承認,對於因此產生之所有問題(詐騙、帳號盜用造成之損害等)將無法獲得本公司之保障。
j.使用者如嘗試進行帳號、角色、虛擬財產、道具等之現金/實物交易,可能在無預警之情況下被限制遊戲使用。對於因此產生之問題本公司難以提供協助。
k.詐騙多數因使用者疏忽而發生,對於因此造成之損害本公司難以提供協助。為避免遭受仿冒相似暱稱及營運者名稱之詐騙、利用交情進行詐騙等損害,請於交易、轉移虛擬財產或道具等物及使用帳號時特別留意,對於使用者故意或疏失造成之損害及後果本公司概不負責。
4.營運者的職責及活動
營運者進行以下各項活動,為遊戲之順利營運與使用者滿意度盡最大努力。
a.營運者遵守本公司《隱私權政策》及相關法令,不會要求使用者提供個人資料(身分證字號、密碼等)。
b.營運者受理遊戲內所有程式錯誤及相關事項之回報,且有義務確認並向相關部門要求修正。
c.營運者不會進行使遊戲內特定使用者獲得利益的行為。另外,除公開說明之遊戲相關事項外,不會向特定使用者提供後續更新事項等資訊。
d.營運者原則上不介入遊戲內使用者間的糾紛。但若判斷為使用第三方程式、對其他使用者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害等行為妨礙遊戲順利營運時,可對該行為給予警告或採取遊戲帳號或角色使用限制等措施。另外,營運者若判斷有營運相關重大事件(違反法令、違背公序良俗之行為等)或為維護遊戲順利營運,可基於本營運政策及營運者與使用者共同遵守之一般遊戲內秩序採取適當措施。
5.遊戲使用限制政策
a.為維持遊戲內秩序與提供穩定服務,使用者不得進行違反使用者義務之行為,如有該等行為,本公司可依營運政策規定採取服務使用限制措施。
b.本公司採取使用限制措施時,會事先向使用者通知違規項目及使用限制期間。但為維護遊戲順利營運,有不得已之事由時,得於事後通知。
c.使用者可能依違規項目之累計次數受到遊戲服務使用限制措施。
d.若屬使用第三方程式、盜用帳號及洩漏個人資料等違反現行法令之違法行為,除遊戲使用限制措施外,還可能依相關法令受到處罰。
e.即使為違規項目中未具體明示之事項,若為維護遊戲營運之必要,可依營運者與使用者共同遵守之一般遊戲內秩序採取適當措施。
f.依服務對象國家之法令,使用限制可能比本限制基準表明示之標準更加嚴格或寬鬆。
違規項目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4次 | |
(1) 對他人造成不適感與侮辱感之情況 | |||||
- 身體貶低言論、無故誹謗他人及公會等對特定人或不特定多數造成不適感之行為 - 暗示與性有關之內容或使他人感到性羞恥之表現及行為、誹謗特定人或不特定多數之行為 - 以侮辱父母等不雅言語誹謗特定人或不特定多數之行為 - 煽動伺服器、頻道、社群間(公會等)對立或誣衊全體成員之行為 - 在聊天視窗持續且惡意地不斷張貼相同內容之所謂「洗版」行為 - 進行跟蹤等騷擾他人之行為 - 其他脫離常理對他人造成不便之情況 | 限制遊戲連線 3日 | 限制遊戲連線 7日 | 限制遊戲連線 30日 | 限制遊戲連線 6個月 | |
(2) 妨礙遊戲順利進行或妨礙遊戲營運 | |||||
- 故意妨礙或誹謗遊戲內活動等之行為 - 無故誹謗本公司或營運者及故意妨礙營運者業務之行為 - 濫用遊戲內正常系統,進行違反善良風俗之遊戲操作或對遊戲內秩序維持造成重大影響之行為 - 持續重複違反遊戲設計意圖之行為,扭曲遊戲服務健全營運方向之行為 - 持續妨礙特定使用者之遊戲使用或相當於此之情況 | 限制遊戲連線 7日 | 限制遊戲連線 30日 | 限制遊戲連線 6個月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
(3) 散布不實資訊及詐騙之行為 | |||||
- 散布未經本公司或營運者公告之不實資訊之行為 - 欺騙他人或造成損害以獲得不當利益之行為及所有相當於此之行為 | 限制遊戲連線 30日 | 限制遊戲連線 6個月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4) 冒充相關人員之行為 | |||||
- 冒充營運者及遊戲相關人員之行為,或利用此要求他人個人資料或獲得利益之行為 | 限制遊戲連線 30日 | 限制遊戲連線 6個月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5) 使用、製作或散布第三方程式 | |||||
- 嘗試使用或使用本公司未提供或認可之遊戲相關第三方程式之行為 - 製作、販售本公司未提供或認可之遊戲相關第三方程式或宣傳此類程式之行為 - 未經本公司許可即分享付費提供之遊戲應用程式安裝檔之行為 * 使用第三方程式時,所有遊戲資料可能被重置。 | 嘗試使用或輕度使用第三方程式 | ||||
限制遊戲連線 30日 | 限制遊戲連線 6個月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重複使用第三方程式並影響遊戲平衡 | |||||
限制遊戲連線 6個月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製作及散布第三方程式、惡意使用者(以營利目的濫用多數帳號,或組織性、集團性濫用之行為) |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6) 破解裝置、應用程式及伺服器之行為 | |||||
- 嘗試破解他人設備、應用程式及遊戲伺服器或散布相關內容之行為 - 開啟遊戲應用程式變更或修改資料之行為 - 透過破解行為獲得不當利益或破壞遊戲平衡之行為 - 偽造任何遊戲相關資料獲得不當利益之行為 * 非法入侵所直接/間接取得的利益被視為不當利益,可能會被全數收回。 * 透過駭客行為直接/間接獲得之利益無法收回時,所有遊戲資料可能被重置。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7) 舞弊及濫用遊戲內系統(程式錯誤)之行為 | |||||
- 未透過正式程序回報系統上之問題或程式錯誤,利用此獲得不當利益或破壞遊戲平衡等對遊戲造成混亂之情況 - 以異常方式偽造經驗值、等級等遊戲資訊或獲得各種虛擬財產之舞弊行為,對他人及本公司造成損害之情況 - 明知系統上之問題卻默許,放任認識的人濫用系統之行為 - 即使營運者確認程式錯誤後透過官方網站或遊戲等正式公告此事,仍持續濫用之行為 * 舞弊及濫用程式錯誤之行為直接/間接獲得之利益視為不當利益,可能會被全數收回。 * 舞弊及濫用程式錯誤之行為直接/間接獲得之利益無法收回時,所有遊戲資料可能被重置。 * 舞弊及濫用程式錯誤之行為產生之虛擬財產/道具等若移轉給第三方,該虛擬財產/道具等可能被收回。 | 舞弊或使用程式錯誤但影響輕微之情況 | ||||
限制遊戲連線 30日 | 限制遊戲連線 6個月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舞弊或重複使用程式錯誤獲得利益並影響遊戲內平衡之情況 | |||||
限制遊戲連線 6個月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8) 盜用帳號及洩漏個人資料 | |||||
- 洩漏及盜用他人個人資料(姓名、地址、所屬單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等)或付款資訊等之行為 - 未經許可登入他人帳號或進行相當於此之行為,對帳號所有者造成精神/物質損害之情況 - 將帳號或角色等託付他人代理培養或代替獲得遊戲內虛擬財產、道具等成果之行為(包含託付他人之行為以及接受他人託付之行為)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9) 現金交易及商業廣告 | |||||
- 以收取現金為目的交易遊戲內所有物品(角色、虛擬財產、道具等),或嘗試帳號間交易或被判斷為此目的之行為 - 嘗試現金交易或被判斷為相當於此行為之情況 - 嘗試以禮券等交換遊戲內虛擬財產、道具等或被判斷為相當於此行為之情況 - 以上述目的透過遊戲內對話及其他可用方式進行廣告之情況 - 以自身營利為目的透過遊戲內對話及其他可用方式進行與本公司無關之商業廣告之情況 | 限制遊戲連線 30日 | 限制遊戲連線 6個月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10) 違反名稱政策 | |||||
* 遊戲服務內為識別角色或公會(團體)等設定之所有名稱稱為「名稱」。 - 冒充本公司相關人員、營運者或被判斷有此冒充意圖之名稱 - 煽情、淫穢或不雅言語(髒話)等可能對他人造成不適感之名稱 - 具有進行遊戲內虛擬財產及角色等現金交易、跨伺服器交換或與其他遊戲交易等意圖之名稱 - 與遊戲內內容(NPC、系統等)相似或相同,可能對他人造成混淆之名稱 - 被判斷有暴露他人個人資料意圖之名稱 - 貶低特定宗教、種族、公司等團體之名稱 - 廣告特定對象內容之名稱 - 其他可能違反第三方商標權、著作權之名稱 - 變更歸類於上述名稱之部分字母或前後加入其他文字組合之名稱 - 違反相關法令內容之名稱或其他社會通念上難以接受之名稱 * 違反名稱政策時,可能被強制變更為適當名稱。對於因此產生之損害無法提供協助。 | 強制變更名稱及 限制遊戲連線 3日 | 強制變更名稱及 限制遊戲連線 7日 | 強制變更名稱及 限制遊戲連線 30日 | 強制變更名稱及 限制遊戲連線 6個月 | |
(11) 濫用本公司及應用程式商店之各項流程 | |||||
- 濫用本公司及應用程式商店提供之會員註冊、遊戲使用、付款、退款等相關各項流程獲得不當利益之情況 * 濫用本公司及應用程式商店各項流程直接/間接獲得之利益可能會被全數收回或刪除。 * 濫用本公司及應用程式商店各項流程直接/間接獲得之利益無法收回及刪除時,所有遊戲資料可能被重置或採取限制遊戲連線措施。 | 發現違反政策時 |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
發現重複違反政策時 |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12) 犯罪行為 | |||||
- 針對遊戲本身或在遊戲使用過程中嘗試或進行違反大韓民國法令之犯罪行為 | 限制遊戲連線 12個月 | 永久 限制遊戲連線 | |||
6.復原政策
a.本公司確認資料遺失等錯誤在服務使用者無過失之情況下發生時,在經由客觀記錄資料確認之範圍內以此為基礎進行復原。
b.因使用者故意或疏失而使用遊戲內容等或資料遺失等發生損害時,無法進行相關復原。
c.因自身個人資料管理疏失等歸責事由導致洩漏使用者帳號,進而發生額外損害時,無法進行相關復原。
d.若為本公司免費提供之活動獎勵等,活動期間結束後無法發放該獎勵。
e.對於未充分瞭解透過營運政策、官方網站公告、遊戲內公告等說明之內容而產生之損害,無法提供協助。
7.客服人員身心健康保護措施
a.在為了解決使用遊戲服務時發生之問題而進行諮詢的過程中,若以同第2項之妨害業務行為對客戶服務人員造成身體、精神上痛苦的行為,可依據《產業安全保健法第41條》採取預防、保護客戶服務人員身心健康的措施,限制諮詢及使用服務。
b.妨礙客服人員業務之行為如下。
i.以含有引起恐懼或不安之文字、符號、圖像、聲音、影像等內容進行諮詢之行為
ii.以含有性羞辱或厭惡感之文字、符號、圖像、聲音、影像等內容進行諮詢之行為
iii.以含有侮辱人格之文字、符號、圖像、聲音、影像等內容進行諮詢之行為
iv.以含有不雅言語等其他能直接、間接造成精神傷害之表達方式進行諮詢之行為
v.以含有與諮詢內容無關且引起不悅之玩笑及表達方式進行諮詢之行為
c.妨害客戶服務人員業務時,將可能根據營運政策採取以下使用限制措施。
分類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以上 |
妨害客戶服務人員諮詢業務 | 警告並中斷諮詢 | 中斷諮詢並限制 使用遊戲3日 | 中斷諮詢並限制 使用遊戲7日 |
* 發生妨害諮詢業務的行為時將中斷諮詢,並可能根據使用限制標準限制遊戲使用。
* 若在採取3次使用限制措施後仍持續重複妨害業務的行為,將可能累積並持續「限制遊戲使用7日」。
* 若發生在相同裝置或相同連線資訊中利用多個帳號妨害諮詢業務的行為,將可能被視為相同使用者而採取使用限制措施。
附則1
本營運政策自2026年02月24日起施行。